四川省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时间:2015-09-07 17:27 来源:财政厅 责任编辑:毛青青
为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针对目前部分行业工伤保险费率偏高的现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近日,财政厅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此次政策调整依据“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总原则,在将现行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从三大类细化为八大类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了各类别的基准费率,适当降低了费率的总体水平。同时,明确了对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的确定标准,以及单位费率的确定与浮动的具体办法,提出了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的要求。
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总体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水平,是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建立健全与行业工伤风险基本对应、风险档次适度的工伤保险费率标准,也有利于落实“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工伤保险保险基金筹资原则,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可持续运行,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四川省已陆续下调了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切实降低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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