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瓦斯等级鉴定管理
时间:2016-03-31 18:15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责任编辑:毛青青
为进一步强化瓦斯管理工作,提高矿井瓦斯设防等级,四川省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瓦斯等级鉴定管理。
一是强化瓦斯等级鉴定监督。在2016年10月底前,全省煤矿组织完成瓦斯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高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由省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重点矿井实施现场核查,确保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真实。
二是组织开展瓦斯参数测定的清理。督促煤矿委托具备测定能力的瓦斯实验室或单位按规定和要求开展瓦斯参数的测定,所有煤矿在延深达到或超过50m或开拓新采区时,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有关的参数。要求各地要采取现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对弄虚作假行为依法查处。
三是开展瓦斯灾害普查。依托具备瓦斯基础参数测定能力的瓦斯实验室,在三季度前完成突出矿井相邻非突出矿井瓦斯灾害普查,测定煤层瓦斯参数,督促测定瓦斯参数达到或超过临界值的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或管理的矿井在6个月之内完成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直接申请为突出矿井,鉴定未完成之前按突出矿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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