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进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价格管理工作
时间:2016-09-15 02:05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编辑:毛青青
8月,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文件,明确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有偿使用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标准由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协商合理制定,定期调整。
入廊费主要用于弥补管廊建设成本,由入廊管线单位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日常维护费主要用于弥补管廊日常维护、管理支出,由入廊管线单位按确定的计费周期向管廊运营单位逐期支付。
制定、调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应认真做好管廊建设运营成本监审及入廊管线单独敷设成本调查、测算等工作,统筹考虑建设和运营、成本和收益的关系。供需双方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效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协商制定和调整有偿使用费标准的参考依据。
文件同时要求,各地要按照既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又有利于调动管线单位入廊积极性的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促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要在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的同时,积极引导、协调指导入廊管线单位和管廊建设运营企业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合理制定费用标准,搞好价格信息公开,规范市场和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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