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时间:2016-10-12 20:24 来源:交通运输厅 责任编辑:毛青青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修订、发布的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于2016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做好新《大纲》的贯彻实施工作,厅运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贯彻实施。近期,厅运管局将集中举办宣贯培训班,对新《大纲》进行全面解读,并要求:
一是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积极行动,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大力营造贯彻落实新《大纲》的良好氛围;二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新《大纲》,尤其认真学习新《大纲》重新调整的结构、学时等方面内容,将新《大纲》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指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及车载终端的升级调整,11月1日起,启用新《大纲》要求的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向每位学员发放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写的规范化教材;四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积极引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转变理念,充分运用互联网远程教学技术,推行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的理论培训方式,努力提高理论培训质量;五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加强管理,进一步强化学员结业考核工作。同时要求,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指导和督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全面推进培训服务模式改革,使用符合新《大纲》要求的预约培训系统,向广大学员提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方式。确保新《大纲》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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