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企〔2016〕61号)要求,省安全监管局、财政厅已按规定完成了2016年中央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应急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程序,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安全监管局、财政厅、省监察厅驻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监察室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省安全监管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 编:610013
电 话:028-86630530(财务处)
028-86634178(省监察厅驻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室)
财政厅: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邮 编:610016
电 话:028-86666021(企业处)
028-86676061(省监察厅驻省财政厅监察室)
四川省安全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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