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岳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广安市2016年监督抽检计划》对岳池县行政区域内日供千吨以上,农村日供水百吨以上千吨以下集中式供水单位以及城市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检。
此次共抽检20家供水单位,出动车辆25车次,出动监督人员53人次,共抽检水质样品57份,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发放监督意见书10余份,对1家抽检水质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了处罚。主要存在的问题为部分供水站涉水产品存放不规范,没有离地隔墙;卫生许可证未置于场所明显处;卫生制度不够健全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供水单位按规范制水,涉水产品储存规范化,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供水站整改及时整改,保证我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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