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商事便农”,发展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深化涉农企业“五证合一”和涉农个体户“三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创业成本,增强创业创新活力。简化涉农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缩短涉农企业及个体户退出周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发展,鼓励发展小微企业、村办集体企业、乡村旅游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今年以来,指导发展农民个体户197户、涉农企业27户(小微企业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户,培育农村经纪人7户。
二是推进“合同帮农”,支持“订单农业”发展。加快推进订单农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加大合同帮农指导站建设力度,主动为涉农主体提供合同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涉农主体合同法律意识。加大涉农格式合同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合同指导管理、动产抵押的作用,提升涉农企业和农户信用水平。今年以来,指导签订农业订单合同500余份,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件,帮助涉农企业向银行融资161万元。
三是推进“商标富农”,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强农产品聚集园区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战略指导,推动涉农市场主体积极开展商标注册,以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批叫得响的邻水精品农业品牌。积极开展精准扶贫送商标活动,为贫困涉农主体减免商标注册费,并对商标注册进行全程指导,助力脱贫攻坚。今年以来,协助邻水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地标产品保护专用标志,实现邻水县地标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零的突破,指导涉农主体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16件,其中免费为贫困个体户申报农产品商标2件。
四是推进“监管护农”,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以“红盾春雷行动”和“双打”工作为契机,在春耕、夏种、秋播等重点时节,突出化肥、种子、农膜等重点产品,开展农资商品质量专项抽检,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布一批农资经营“红黑榜”,督促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同时,积极做好涉农投诉处理工作,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检查全县农资经营户120余户次,开展农资商品质量专项抽检60余个品种批次,立案查处各类农资经营违法案件22起,受理并成功调解涉农纠纷1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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