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民政局的3000元医疗救助款这么快就到账了。”前不久,今年69岁,已患肺癌两年多的达川区景市镇牛家庙村3组重点优抚对象柏良明,向镇上负责民政工作的工作人员递交医疗救助申请不到半个月时间,他的农商银行账户上就收到了3000元医疗救助金。近年来,为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问题,达川区民政局结合本区实际,多措并举,有效解决了全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截至目前,全区共有315名患大病的重点优抚对象获得救助,发放医疗困难救助资金60余万元。
该局规定,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一般困难的(当年因患病、遭遇突发事件或因意外造成伤害而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一次性救助不超过500元(含500元);较为困难的(当年因患重大疾病未愈、遭遇突发事件或因意外造成残疾而导致基本生活较为困难的)一次性救助500—1000元(含1000元);特别困难的(当年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或因意外造成重度残疾而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一次性救助1000元—2000元(含2000元)。对患大病的重点优惠对象,以除去报销、赔偿、补偿、救助后的自负医疗费用为依据,2000元以下的不予救助;2000元—5000元以内的,按20%进行一次性救助;5000元—10000元以内的,按30%进行一次性救助;10000元及以上的,按40%进行一次性救助,但 不能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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