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内河航运市场经营秩序和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和解决部分经营者经营资质条件不达标,违规挂靠或委托经营,船舶配员不足以及新建改建船舶的检验质量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渠县航务处结合渠县水路运输实际制订了《渠县营运船舶企业化经营实施方案》,并正式实施。
该实施方案重点解决了县内船舶经营资质条件达标、对现有个体客船经营者实行客运企业化管理、对现有个体货船经营者实行货运企业化管理、对船舶违规挂靠或委托经营进行治理。具体工作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月31日止;二是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从2月1日起至2月20日止;三是全面清理阶段,时间从2月20日起至3月20日止;四是审查上报阶段时间从3月21日起至4月10日止。
通过对营运船舶企业化管理整治,使渠县内河航运企业(个体)资质管理达到规范要求,实现年度核查全覆盖,核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船舶超载行为得到遏制,船员配额规范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行业管理规范,船舶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提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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