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接孩子的时候,幼儿园老师拿出一本印有孩子照片的挂历,说交68元就可以购买。”近日,王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孩子就读的并州幼儿园,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允许某影楼给孩子拍摄照片做挂历,而且还将挂历出售给家长。
王女士出示了这本挂历,共6页,每页都印有一张孩子的单人照片。王女士说,幼儿园给孩子拍照片做挂历的事,她事先并没有得到通知,直到交钱时才知道有这么回事儿。“虽然不想花这份儿钱,但考虑到孩子还要在这里就读,家长大都不得不‘自愿’交钱购买。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前一段时间幼儿园也曾向家长出售过孩子的照片。”对于幼儿园的这种做法,王女士说:“总该事先和家长打声招呼吧,虽然幼儿园没有强行收费,但挂历都做出来了,万一家长不要,印有孩子照片的挂历被乱丢了怎么办?只能购买。”
一位接受采访的律师表示,未经家长同意,擅自为孩子拍照,并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家长可以要求幼儿园停止侵犯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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