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黄灯——冲。这已经成了大量司机过路口的通用方式,尽管它与即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史上最严交规”满拧。根据公安部颁布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路口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闯两次红灯就被暂扣驾照,“回炉”学习道交法,虽然严格,但基本已被交通参与者认可接受。然而,如果严格执行“抢黄灯”的规定,不知有多少人必将暂时和驾照说拜拜。有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称,还从来没见过交警查处“抢黄灯”,自己屡次“抢”,也还没被电子眼拍摄下来过。但是,不知道从明年起会不会有什么特殊的办法。
记者了解到,有人抢有人不抢时,危险性最大。临近路口,突变黄灯,如果后车司机平时频繁“抢黄灯”,往往会本能地认为前车也会冲过去,于是非但不减速反而加速,可前车却突然刹了车,最容易导致追尾。关于“抢黄灯”的处罚,理论和现实即将发生激烈的证明碰撞。
理论这么说
法律规定了
就该处罚
“法律本身是硬性的,在定性的问题上没有宽容度。”北京市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律师认为,尽管现在路口抢黄灯的情况比比皆是,但并不因为违法的人多了,就能法不责众,甚至架空法律。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张金澎表示,在北京,还从来没见过交警以现场处罚的方式处理过抢黄灯的司机,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以电子眼拍摄等非现场方式进行处罚。
关于“抢黄灯”,一种普遍看法认为,车辆行至路口,速度较快时,突遇黄灯变化,如果急刹车,更容易造成后车追尾,危险性反倒比继续通行更大。张金澎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在欧美很多国家,确实车辆在通过路口的时候需要加速,以提高路口的通行效率。但这是基于当地人口、车辆、交通环境等方面的综合考虑。而在中国,绝大多数路口都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现状是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很多,如果车辆快速通行,很难确保安全。”他认为,在涉及人的生命安全的时候,不能教条般地死抠“是骑车人违法了,他就应该付出代价”,作为交通中的强者,机动车必须要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体现在过路口时,就是必须减速。“只要严格依法通过路口,不会出现停不下来的情况。”他说。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如果通过路口时,有证据显示信号灯被前方大型车辆遮挡,抢黄灯、闯红灯的处罚都可以撤销。
现实这么说
罚抢黄灯
取证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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