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重庆多家超市看到,重庆颐之时饮食服务有限公司老四川牛肉制品分公司生产的“老四川”牛肉干,在五香牛肉干、香辣牛肉干等不同产品的包装袋上印着这样的介绍文字:“据 历史小说《红岩》137页记载:1948年,沙坪书店负责人甫志高曾买老四川麻辣牛肉与妻子告别。”
甫志高是小说《红岩》中的叛徒形象,被捕后出卖江姐等地下党党员,对《挺进报》造成严重破坏。
消费者庞小姐告诉记者:“用这种比较负面的历史人物作为宣传广告我觉得不太妥当。”消费者张先生说:“大家都知道甫志高是叛徒,拿他来做广告宣传违背社会规范和风尚,让人倒胃口。”
老四川牛肉制品分公司经理张建国介绍,使用甫志高进行广告宣传,当初并没有考虑太多其叛徒身份,只是想借《红岩》中的相关情节来从侧面证明老四川品牌的历史悠久。
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处一位姓高的工作人员,他介绍,“老四川”牛肉干的广告虽然涉及叛徒甫志高,但是并未对其进行评价以及颠倒黑白,在内容上也没有政治倾向,工商部门对这种没有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广告宣传行为无法进行行政处罚或干预。
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馆长厉华认为,甫志高在《红岩》中是一个历史耻辱性人物,他违反党纪、以权谋私,是叛徒。“老四川”牛肉干作为一个老字号品牌,竟然选择叛徒作为“代言人”,是一种很不恰当的宣传方式,也是一种文化悲哀。
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董关鹏认为,这种宣传方式伤害人民感情,属于商业伦理的缺失。“如果一个企业想获得成功,那么应该做到诚实劳动,注重企业质量、企业文化以及创新服务。”
(责任编辑:张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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