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让人想起了上个世纪的“赤脚医生”,他们倒更像自由执业者。不过当时社会还处于“熟人社会”,医患关系十分和谐。可是眼下不断发生的医患冲突早已让医患关系处于失信状态。因而,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下来讨论医生的自由执业,似乎有点过于理想化。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问题,医生成为自由执业者,那么就必须要有严格的监管配套来保障患者的利益,可是现下的监管机构显然很难令人放心。
即便是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医生成为自由职业者也是有前提的:首先,有严格的住院医师培养制度和规范化的护士培训,大小医院的管理水平差异也不大,所以医生自由行医风险不大;其次,他们的民营医院发育很充分,与公立医院形成强有力的竞争关系;此外,他们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当完善,医生不用担心失业风险……
因而,自由执业也是双刃剑,配套制度不完善、市场竞争不充分只会加剧医患冲突。但医生自由执业应是大方向所在,让医生“自由”的核心是要解除公立医院对医生劳动力的垄断,通过市场使医生的价值得到体现。这要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二是给民营医院平等的机会和更大的空间,在职称评审、资格认定上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三是实行“严进宽出”的医师执业考核关,从源头上杜绝“江湖郎中”的勾当。(子在渊 记者李佳莉 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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