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制定全国性控烟法律
时间:2013-12-13 18:09 来源:民主与生活杂志 责任编辑:毛青青
中国烟民超过3亿
◎郑伟
作为烟草消耗量位居世界第一的国家,我国的控烟形势严峻。有数据表明,中国烟民已超过3亿,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的人数超过100万。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各项措施,控烟工作虽有改善,但仍存在诸多不足。我们有必要借鉴各国的经验,把我国的控烟工作做到实处。
尽快进行全国范围数据采集
要想控烟,收集数据是必不可少的。从目前国内的实践来看,已经有一些地方率先开展了控烟调查。例如,自2011年开始,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都会发布上一年度全市公共场所控烟状况白皮书,里面包含了年度控烟监测报告,用于分析及掌握本市各类公共场所执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情况、公共场所内工作人员的控烟知识知晓情况等控烟信息。
对照国外控烟先进国家的经验,今后我们的控烟数据采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数据采集的范围要从地方向全国升级,尽早进行全国范围的数据采集,为国家层面的控烟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数据采集要注意纵向的连贯性,以便于分析控烟工作在不同年度的变化情况,以目前控烟水平 的国家——土耳其为例,该国于2008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全球成年人吸烟调查”(the Global Tobacco Survey,简称GATS)数据采集的国家;三是数据采集要注意种类的多样性,控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只有多维度的数据采集才能为下一步的政策制定提供有效支撑。
上海哈尔滨地方法规见效
在控烟措施中,最强有力的莫过于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控烟法律。遗憾的是,目前国家层面的控烟法律至今未面世,不过已有地方立法机关率先尝试,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自2012年5月31日起施行《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等。这些地方性立法为中央层面的控烟法制定提供了有益的探索。从国外控烟立法的实践来看,尽快制定全国范围内的控烟法律乃当务之急。早在1996年,土耳其就颁布实施了控烟法。
除了立法外,行政机关通过颁布行政法规规章、组建控烟执法队伍,同样能对控烟工作发挥重要作用。自2010年以来,上海逐步建立起由健康促进委员会牵头,文化行政执法、公安治安、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监督、交通港口等12个监管执法部门联合监管的管理体系,3年来,全市的控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扩大烟盒上的健康警示标签
对于国民有着长期吸烟传统的国家来说,持续不断的控烟宣传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国外控烟先进国家的宣传工作主要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强制规定在烟盒上出现健康警示标签。一些国家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以立法形式确立了警示标签制度,要求在烟盒上要有一小段的文字警示,后来的范围逐步扩大。例如,土耳其要求带有图片的警示标签要占据烟盒前、后两面各65%的面积,教育民众不要以身试烟。
二是加大禁烟广告宣传力度。不少控烟先进国家明文规定本国电视台有义务播放禁烟宣传节目,而且在播出时段上逐步由“可以安排在深夜播出”过渡到“必须在主要收视时段播放”,进一步提高了该类节目的收视率,教育更多的民众抵制吸烟。目前我国的禁烟广告宣传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改进,下一步工作的目标是提高禁烟广告的收视率。
有序提高烟草税率
目上马,应该采取有序、逐步推进的方式,积极稳妥地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硕士,研究方向为国际比较,现从事文化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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