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厦门美莱神话眼·修整专场4.15张安利主任亲诊高定专属美眼
时间:2023-04-11 11:56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青青

  原标题:厦门美莱神话眼·修整专场|4.15张安利主任亲诊 高定专属美眼

  近年热衷双眼皮的小可爱越来越多了~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但变美过程怕的就是走弯路,如:双眼皮术后护理不到位,做双眼皮术前没有做好功课...这些都有可能会造成双眼皮不好看。厦门美莱神话眼·修整专场,4月15日张安利重磅坐诊,美丽抢先约!

  双眼皮修整难度比初眼高

  双眼皮修整,针对的是进行双眼皮失败后的再修整。但凡经历过手术,眼睛内部肌肉、脂肪等组织遭受破坏,就产生创伤形成瘢痕,组织遭到破坏就无可替代。

  而我们眼睛的组织量相对有限的,可利用的就更有限。初眼是张白纸,医师可随意发挥,但眼修整不是这样,修整手术要考虑之前手术失败后留下的问题,还要重新设计利用有限的组织打造完善的美眼。

  所以,双眼皮修整不比初眼,在修整手术前我们还要有一个清楚的认知,不是所有人修整手术后都能恢复如初眼。修整前需要面诊判断眼睛基础情况、损伤程度、瘢痕情况及组织缺失情况等,进而判断修整后可恢复至什么程度。因此双眼皮修整手术难更复杂,费用也比初眼高。

  双眼皮修整对医师要求更高

  眼部手术虽然范围小,但眼周毛细血管多,医师需要在非原生的组织上进行操作,手术难度增加,处理更复杂,需要医师准确熟知眼部组织解剖结构,拥有大量的临床经验,准确判断双眼皮受损程度。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量不同(不同程度的组织缺失)

  眼周本来组织量就少,失败造成创伤后,组织量会更少,修整难度更高。修整次数越多,难度越大,严重的甚至无法修整。

  2、组织意义不同(初眼舍,修整留)

  以眶隔脂肪为例,初次双眼皮为追求更好的术后结果,医师常会把多余的眶隔脂肪去除。但修整不一样,残留的眶隔脂肪可用于阻隔上次手术的粘连,预防和阻止三眼皮现象的发生,术中若没有可利用的眶隔脂肪或者深层眶隔脂肪释放不出来甚至不够用,那就需要取其它部位脂肪进行填充。

  3、组织量不同(不同程度的组织缺失)

  初次手术后造成眼部疤痕及褶皱,修整的时候,就需要进行混乱层次的清理、解剖复位、内部组织重新对合、皮肤平整缝合等,这样就对医师技术、解剖知识、娴熟度要求更高更高。

  因此,从各方面,初眼手术和眼修整是不能比的。求美者在术前一定要做好功课,选择正规专业、经验丰富的医生~

  张安利主任 美眼造不凡

  张安利是主任医师/正高级,从事整形美容临床研究十余年,多次受邀参与国际整形美容高峰会议,国家核心期刊发表数十篇论文,拥有数万成功案例并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神话眼”大咖--神话眼综合整形创始人眼修复界的活“教科书”,10000例眼部案例,眼部精雕女王演绎电眼神话。

  ①将美眼技术带入5G时代

  第一代是普通重睑术;第二代是“翘睫”重睑术;第三代是他专研的“神话”眼综合整形。

  ②三大平衡术,质造眼神 之美

  从三个维度解析眼部塑美的技术要素:力量、容量、美学,只有这三个维度都达到平衡点,才能拥有 理想的眼部神态。

  ③眼修复界名副其实的“定心丸”

  眼部肌肉三段精细分;轻松驾驭取眼球后方脂肪的较高难度操作;设计和操作准确到0.1毫米。

  ④专研术后眼部功能恢复操

  他专研的“眼肌锻炼三步操”,能帮助求美者快速恢复眼部肌力,让术后的眼睛更加灵动有神,从形态到生理结构都达到理想的状态。

  4月15日 神话眼·修整专场

  4月15日,神话眼·修整专场不仅有见诊礼、指定产品美丽价,还有实力医师·加持美颜,为眼部疑难杂“整”进行二次双眼皮,更有4.11-20日厦门美莱眼整形专家周,不管你是初次想做双眼皮变美,还是想修整双眼皮,快来美莱面诊吧~1V1定制属于你的美眼方案哟~

 

备注: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合作媒体
金宠物 绿植迷 女邦网 IT人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