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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受害人称曾遭殴打:从未向李家索要钱财(2)
时间:2013-07-24 14:59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毛青青

    兰和:首先这个消息肯定不是我们披露的,我所说的“我们”包括我、李家。其次我对这个新闻不置可否。第三这个信息是有价值的。最后我觉得作为负责任的媒体,在这么重大的新闻报道中肯定很慎重,不应该空穴来风。

    新京报:据受害人一方称不排除对有意诋毁他们的人、单位提出名誉侵权?

    兰和:着手名誉侵权是她的权利,让她做吧!而且我觉得这么重大的事情面前,当事人第一时间应该站出来要求删帖。

    新京报:或许她作为一位女士,又系受害人,不愿意出来?

    兰和:我不知道杨女士本人有什么顾虑。如果真的存在轮奸的话,应该说这么大的精神、肉体伤害,我觉得到这个时候应该绝地反击。所谓受害者的身份没有最终判决,到底是受害者还是下圈套,还有待法院查实。

    新京报:你怎么看网络上的评价?很多人都提出来那条短信是重磅炸弹?

    兰和:你是不是发现我出来之后将这个局势稍微逆转了一下?

    新京报:就是觉得这个局更乱了。

    兰和:挺好的挺好的,本来局就很乱的,这个案子没有那么简单,案中案、局中局。她是否是受害人没有定论,有待查实。

    对话人物:受害人杨女士律师田参军

    “案情肯定逆转不了”

    新京报:你怎么看网上那条所谓的短信?

    田参军:这个短信我从来没有见过,至于说是酒吧人员给李某家长发的,我会再找酒吧方面核实。现在还没有开庭,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应该保密,而且本案涉及隐私、未成年人,更不应该对外披露,我们不排除对侵犯其名誉的人员提起诉讼,要求媒体说明所谓“知情人”。

    新京报:有评论说这个短信出来之后,给李家增加了不少同情分?李家的法律顾问也提出来。此时杨女士如果真的觉得很冤屈就应该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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