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李双江之子李某某等涉嫌轮奸案在网上传闻不止,近日网上又曝出“李某某案新版内幕”,就此“内幕”合理性,李家律师兰和与原告杨女士代表律师田参军发表不同意见,隔空叫板。兰和发声明称,这篇所谓“新版内幕”系人为杜撰的谣言,恶意“左右舆论”。随后,田参军在微博上表示,用普通人的眼光看,新版内幕“具有内在合理性”也“具有外在合理性”。同时,田参军也表示,“不掌握该文的信息来源,故对其真实性存疑”。
网曝“李某某新版内幕”
7月25日晚,新浪网友“解密哥”刊发长微博“李某某案新版内幕”,称据《京华时报》记者披露,受害人杨女士是案发酒吧陪酒小姐,并同酒吧签订了“工作协议”,但并非“卖淫女”。
微博称,李某某一伙7人来酒吧“庆祝生日”,与其熟识的男服务生张某安排杨女士和另一陪酒女进包间陪同饮酒,时近午夜,一伙人离开酒吧去吃饭(有2人离开回家)。微博还称,张某委托李某某把杨女士送回家,他完全没想到李某某一伙把杨女士架到车上便动手动脚,此刻杨女士已开始清醒反抗(其间遭殴打)未果……
微博称,杨女士被侵害后不知所措,找到张某诉说,张某打电话、发短信联系李某某,但李某某不予理睬,张杨二人便到海淀警方报案。这篇长微博还爆料李某某一伙到湖北大厦开房以及被警方抓获的细节。
李家律师:“内幕”系人为杜撰
对于网上盛传的“李某某案新版内幕”,李家法律顾问兰和与原告杨女士代表律师田参军发表了不同的意见,隔空叫板。
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在新浪微博上表示,“目前网络盛传的‘李某某案新版内幕’系人为杜撰的谣言,旨在混淆视听,未审先判,最终达到某种不可告人之目的。本人已和《京华时报》跟踪此案的记者联络,被告知从未与任何人透露所谓的相关内幕。在案件未开庭之前,请勿以讹传讹。这个世界上,能最终左右舆论的,唯有真相。”
原告律师:“内幕”具有合理性
但真实性存疑
原告杨女士代表律师田参军在新浪微博上评论“新版内幕”:“用普通人的眼光看,网上盛传的‘李某某案新版内幕’,内容完整,叙事连贯,条理清晰,具有内在合理性。且该文与已经开展和正在进行的司法程序相呼应,具有外在合理性。但不掌握该文的信息来源,故对其真实性存疑。”
此前田参军律师曾于7月23日表示“因某种不便言说的原因”暂停更新微博,后于7月26日恢复更新。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