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对于该申请的情况还不了解。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法院会严格依法审理。关于案件的审理和进展,都会有相应的明确规定。该案审理重大程序性事项,会在第一时间在海淀法院官网上予以公布。
■同行观点
1.法律明确不可公开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许兰亭称,新版刑诉法第274条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该条法律同时规定,“经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被告人所在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派代表到场”。许兰亭认为这属于“半公开”,或“有限度地公开”。
2.申请不会获得支持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资深刑辩律师蒲文明认为,该申请不会获支持。对于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法律既然明确规定不公开,法庭会严格依法进行审理。
李家有权提出该申请,因为法律没有禁止其提出申请,但法庭最终不会支持其申请。可能是兰和考虑到既然未禁止其提出申请,那么他就可以做。
3.侵犯受害人隐私权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深刑辩律师唐红新认为,刑诉法规定“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派代表到场”,目的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保护未成年人。
李家申请公开审理,其实是侵犯了其他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也侵犯了受害人杨女士所应依法享有的隐私权,所以,该申请是与法律规定相冲突的,法院不会裁判公开审理该案的。
■专家观点
应劝阻当事人守法
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称,作为李家新闻发言人及法律顾问,兰和不应在微博中发布当事人的该类言论和申请,这严重侵犯了其代理人的权益,这是不允许发生的。
洪道德说,李家法定代理人只能通过自己的行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 提出这个申请的事情是真的,这个想法、这个做法、这个企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对不懂法的人还可理解,情有可原,但对律师出身的兰和而言,即使你对法律谈不上精通,也应该有所了解,不阻止当事人,还来散布这样的言论,就是极其错误的行为。
洪道德称,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法律顾问、新闻发言人,是要受命发布信息,但不等于李家要求他说什么就说什么,应当劝解当事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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