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5年零6个月,因吸收合并的泰阳证券遗留下的债权问题,方正证券近日被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遭索赔3.62亿元。方正证券称,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这项诉讼对公司今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判断。
今年7月,航天资管以与航天固体运载火箭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且在协议生效后60日内未能收回债权为由,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火箭公司,并于8月份向北京中院追加方正证券为第一被告,请求判决方正证券偿还2.39亿元和相关利息1.23亿元。
据悉,目前方正证券已收到北京中院《应诉通知书》,表明该院已受理航天资管诉方正证券与火箭公司债权转让纠纷案。方正证券称,已于2009年对该事项计提预计负债2亿元。因本案尚未开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无影响,期后利润影响尚无法判断。
实际上,上述《债权转让协议》涉及的债权要追溯至5年前。2008年2月,火箭公司因与原泰阳证券委托理财纠纷,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泰阳证券赔偿其委托理财本金、其他款项及利息共计2.4亿元。
2008年3月25日,湖南省高院以“本案与原告(火箭公司)总经理陈军及被告(原泰阳证券)原总裁李选明等人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有关联”为由,依法中止审理此案。
2008年5月12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方正证券吸收合并泰阳证券。
2012年3月14日,湖南省高院作出书面通知,通知该案已移送至湖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处理,至此,该民事案的诉讼终结。
值得一提的是,航天资管和火箭公司,同属航天科工系统。此次债权转让后的诉讼,诉讼受理地由湖南省转移至北京市。(李东亮)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