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宣传专栏
公用事业费特指居民或企业向负责维护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部门缴纳的费用,一般包括水、电、燃气费等等。
工行代收公共事业费电子化收缴业务推出之前,各项公用事业费收缴主要依靠托收、刷卡结算、支票、现金等收款方式,其中大部分是通过纸介托收单的形式与银行进行交互,银行根据托收单是否到账信息进行财务回款与退票处理。这种传统的收款方式存在信息化水平落后、经办工作压力大、经办成本较高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用事业单位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缴费服务的能力。为了提高公用事业费电子化征缴水平,切实服务于公用事业单位和缴费单位,充分发挥工行行内系统和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跨行清算的优势,工行与各公用事业单位通过电子化交互方式,实现多渠道全方位收缴服务模式,为公用事业单位提供了优质服务,实现了高效运营机制。
工行代收公共事业费电子化收缴业务业务特色:
一是改变了纸介托收单为主的局面。将大量的纸介托收单升级为电子托收形式,一方面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另一方面减轻了经办人员和银行的工作压力。
二是实现单位与工行的实时互动。依托公用事业单位工行互动平台,将托收业务前置至银行柜台,实现柜台、自动终端、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多渠道缴存,利用工行网点多的特点向缴存服务对象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服务。
三是提高了各公用事业单位收缴水平。电子化收缴业务依托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跨行清算和本行系统优势,账务信息反馈及时、对账流程简化,减轻公用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压力,有效服务于北京市各公用事业单位。
工行代收公共事业费电子化收缴业务实现渠道和业务功能:
1、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通过主机直连、专线连接方式,与公共事业收费单位建立高速传输连接,协助完成公用事业费的多渠道收缴。
2、自主缴费的工行客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网点柜台和自助机具等多种方式实现主动缴存。客户缴费时,工行通过联网服务器查询、调取缴费客户的信息,客户缴费后,实时更新服务器缴费客户信息。
公用事业费定期扣划的客户在与工行签订扣款授权协议后,工行按照收费单位提交的扣缴数据信息,按时从其开户银行账户扣收费用。扣费发生时,工行将缴存客户签订的扣款协议与收费单位提供的扣费数据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进行批量扣款,并将结果反馈收费单位。其中缴费账号为其他银行账户的,工行将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实现公用事业费的安全、高效、准确收缴。(焦鉴供稿)
作者:焦鉴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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