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贯彻落实有关保障残疾人政策。在继续规范残保金财政代扣方式,加大残保金征收力度,扩大征收面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内江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暂行)办法》、《内江市贫困残疾人紧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扶持政策。
二是将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残疾人事业支持力度,确保残疾人康复、社会保障等重点项目支出。2013年,全市共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残疾人民生工程8项,各级财政投入资金达989.32万元,52842人次残疾人及其家庭受益。
三是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保障体系。做好残疾人的康复、救助等工作,全面推进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同时,积极支持残联基层规范化服务型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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