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管理,促进攀枝花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攀枝花市财政局联合市司法局以《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依据,结合攀枝花实际,共同制定了《攀枝花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和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的需求,以及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明确了法律援助经费的主要支付范围,包括:用于办案补贴(含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费、文印费等)、聘请翻译费、鉴定费、公证费、代书费、法律咨询值班补贴及其他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与法律援助有关的支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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