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江县探索建立项目主管部门、国税、地税、财政“四方会审、一表控税”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税收征管新机制,取得了“源头控管、堵塞漏洞”的良好效果。即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报账时必须填写《政府性投资项目报账审批表》,由项目主管部门、国税、地税、财政按程序审签后方能支付款项。县财政局严格坚持“三不办”:不提供完税凭证的不办,未经国税、地税机关审核签章的不办,工程纳税额与报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不办。截止9月底,政府性投资项目实现的税收较去年同期增加2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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