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财政局出台了《大竹县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强化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为全县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根据当年可用财力、政府重点工作、产业发展、民生支出等情况,制定预算分配草案,报县政府送审。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编制要求,预算股落实专人对预算编制方案进行审核、汇总和送审,针对编制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打回原单位进行重新编制,审核合格后再进行预算批复及预(决)算公开。
二是严格预算追加。预算编制后,对全县各部门(单位)的支出情况进行严格管理,所有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不允许出现未列入预算的支出。对必须增加的支出事项,应先通过部门调整支出结构予以解决,如部门无力调剂确需追加预算的,应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和财政资金审批权限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编制预算追加,做到严格控制预算追加。
三是强化预算执行。加大收入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按照税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缴各项预算收入,按规缴入国库,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收入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对用款计划、资金支付、资金清算、财政工资直发等进行严格管理,加大对资金支付审核力度,严格现金的提取和使用,每日提取现金不得超过5万元。
四是逗硬结余清理。建立结余定期清理机制,核实注销结余。各支出股室10月份开始,对所辖单位上级专款和本级项目资金的来源、使用进度、余额等情况进行详细清理,实行台账管理。对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并对2016年该项经费的预算资金进行调减, 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结余清理的核实、注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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