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财政局及时组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检查工作,采取“三项措施”让监督检查落到实处,真正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
一是完善制度,制订了财政扶贫资金检查实施方案和检查工作考核办法。在该项检查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检查范围、对象、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在监督检查中将严格按照方案内容进行检查,坚决防止检查中“打招呼”“讲人情”,发现问题将勒令限期整改,如发现重大问题将移交 严肃处理。同时,制订了该项检查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检查工作的考核,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优配力量,抽调了精干检查人员实施检查计划。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胥廷武为组长的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抽调项目主管部门和局机关业务骨干共39人,组成10个检查组对全县所有涉及扶贫资金单位实行监督检查全覆盖,绝不允许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扶贫资金。
三是严纪明规,强化重点检查政策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组织检查组成员深入学习了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检查业务知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景林同志在该项检查培训会上,强调了检查工作纪律,要求参加检查人员践行“严实”精神,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增强监督检查实效,确保全县扶贫资金用好用活,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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