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民生工程资金计划统一测算。对照有关文件规定和市督查办下达的各项民生目标任务,认真测算各项民生工程资金投入计划数,特别是对县级所需配套资金,对所有民生项目逐项测算,确保满足各项民生工程实施的需求。
二是民生工程资金预算统一下达。一方面足额落实资金配套,将已明确政策标准的民生项目配套资金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细化到具体项目和项目实施单位。另一方面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支出安排顺序上优先保障民生工程需要。
三是加快执行进度。建立资金执行情况月报制度,全面掌握民生工程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将民生工程执行进度纳入预算进度分析内容,督促股室加强与部门衔接,尽早落实项目。
四是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的监督管理。民生工程要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强化质量监管责任追究,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使资金效益最大化。
五是强化绩效评价。以财政系统“大平台”为依托,结合民生工程具体项目,对资金进行动态监管,将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与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结合。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