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积极行动,报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在财政局机关电子显示屏上滚动发布《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宣传标语,宣传该条例自2015年7月1日起颁布实施。
二是在宜宾县报《三江潮》上全文刊登《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
三是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财政所相关人员开展《条例》专题培训,保证相关人员熟悉、掌握《条例》规定,适应非税收入依法征收管理的要求。
四是将省人大财经委、财政厅印发的《条例》单行本发放至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及乡镇财政所。
五是以《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履行财政作为非税收入征收主管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加强对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水平,加快我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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