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元市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各级财政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标准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及时下达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按照文化建设标准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分担资金,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分担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二是设立文艺创作扶持资金,鼓励创作生产更多 文化产品,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按需点单”服务模式,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三是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
四是足额保障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经费。对因免费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而增加的人员,在现有编制总量内,乡镇可配备至少1-2名专职文化辅导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可设立兼职文化辅导员,财政足额保障增加人员的经费补贴;将流动文化服务车的运行维护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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