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严防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发生,营山县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清查工作。
一是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重点对单位间转移资金、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隐匿会费收入、经营收入等违规设立“小金库”进行清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阳光化、法治化。
二是坚决查处违规发放钱物。严格按照三个“一律不准”要求,大力查处存在乱发奖励性补贴、超标准超范围津贴补贴、自立名目津贴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切实规范财经秩序。
三是坚决执行财经纪律。对清理出的私设“小金库”问题,严格按照“停、废、退、立”四项要求进行整改。对清理出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切实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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