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内控委员会。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内部控制委员会的通知》,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主任,各党组成员为副主任,监察室、预算科、国库科、财监局等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委员的内部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内控工作的开展。
二是设置工作机构。内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内控委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监督局,主任由市财监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各科室(单位)内控管理岗和内控联络员组成,其中内控管理岗由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担任,内控联络员由各科室(单位)负责综合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内控组织管理构架。
三是草拟基本制度。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草拟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该制度明确了内控组织架构、具体职责分工、八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制定以及内部控制方法,从法律风险、政策制定风险、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公共关系风险、机关运转风险、信息系统管理风险、岗位利益冲突风险八个方面进行有效控制和规避,并建立了内控检查和报告制度,为有效堵塞制度漏洞、消除管理隐患、防范廉政风险奠定了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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