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在建农发项目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3月14日至3月22日,我办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农发在建项目中期督查工作。本次督查工作由市农发办牵头,组织市水务局、市农业局专家组成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会议座谈等形式,重点对在建的54个国家、省、市级农发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督查。
从本次督查的情况看,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在建项目,由于前期工作较为扎实,建设进度基本正常,工程质量较好。与往年比,2015年项目规划设计更趋合理,对制约项目区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分析较准确,各项措施的设计针对性较强,项目实施后能够实现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
中期督查中,督查组针对发现的部分项目细节处理欠规范、部分项目进度偏慢、部分项目建设的基础资料缺乏等问题,分析查找了原因,要求县(市、区)农发办加大实施和监管力度,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一是加大施工组织力度。要求各县区农发办切实督促施工队伍组织人员力量,承担农业、科技措施的技术单位要落实人员责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计划全面完成。
二是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土地治理项目坚持推行甲方代表、监理单位、农民义务监督员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要各负其责。要加强过程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确保项目主体工程质量;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具体措施,特别是山坪塘溢洪道、放水洞、梯步及便民设施,蓄水池梯步、围栏、防护门栏、渠道制口、人行桥等附属设施要与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相结合。
三是强化项目意识,维护项目计划严肃性,严格执行项目调整变更报批程序。结余资金的使用要坚持先报批后使用、集中投入的原则。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管理、拨报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管理规范。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保证按要求完成项目审计工作。
五是完善项目建设各项报批程序,完整收集项目资料。要求各县市区按照《绵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料归档办法》的要求,及时收集项目资料,确保项目资料与项目建设同步。
六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组织广播、报纸等媒体加强项目宣传,项目区必须要有宣传标语、公示牌,涉农补助公示必须到位,项目竣工后要张贴农发项目标识、建公示碑(牌),扩大项目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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