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府采购更加公平、透明。积极推进“采管分离”机制,明确采购活动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规程,不断完善开评标现场监控基础建设,全程留痕,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实行“提交申请—审核申请—抽取专家”相分离制约的工作机制,及时将采购活动全过程信息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工程”。2015年政府采购节约资金1,252万元,节约率达18.30%。
二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更加安全、高效。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条线、管理一个法、建设一盘棋”,编制本年度政府项目计划,制定出台《什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和流程,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制,按拟变更金额大小分别实行建设单位、联席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并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监管,做到“项目规划—预算编制—投资评审—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全过程跟踪监督,保证了资金运行安全。
三是财政投资评审更加科学、严谨。建立“评审人员廉洁履职保障机制”,协作机构考核评分机制、财政评审“三级复核机制”,进一步落实“不求减、不虚增、只唯实”的评审理念,在评审工作中,不一味的追求审减效益,而是从项目的整体功能性等各方面考虑,在合理节约资金的前提下,给出最有益的各种建议和意见,使项目资金预算更加科学化、精细化。2015年评审中心共完成项目评审312个,审定金额5.79亿元,综合审减资金 4876万元,审减率达7.77%。
四是国资管理更加精细、完善。我市国有资产配置工作始终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以最大限度满足日常办公基本需求为原则,近年来相继制定了《什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什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手册》和办公设施、设备 使用年限、配置标准等,通过开展国有资产使用情况的再清查,整合国有存量资产,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率。2012年至今,我市将29个单位280多间铺面委托国资公司经营,委托经营性资产租金收益共计1,062万元。
五是涉农资金管理更加规范、合理。近年先后制定了《什邡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什邡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什邡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与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协商机制,不断加强对涉农项目实施和资金兑付的监管,全程参与村级各类项目资金立项、申请、申报、实施、验收、决算等工作,同时,加强专项检查,开展绩效评价,推进项目公示制,主导接受社会和项目区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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