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精神,根据惠州市房产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惠州市房地产中介管理协会负责惠州市商品房销售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经过第一阶段的培训、考试,共有793人取得《惠州市商品房销售职业资格证书》,12月1日开始,这些人将持证上岗,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销)售商品房项目前,必须将所配备的持有《惠州市商品房销售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报送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每个企业不得少于3名,每个预售项目不得少于1名)。房地产经纪机构受托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应为每个代理项目配备3名以上持证人员并不得少于委托协议约定的人数。不符合上述商品房销售人员配备要求的商品房预售项目,房产管理部门将予以锁定,暂停其预售合同的网签。 (记者/罗锐 见习记者/聂金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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