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也被认为是土地改革即将提速的一个信号。
“这个过程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观察。征地制度改革确实非常必要,而且整个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也是非常必要的。”中央农村工作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今天在2013《财经》年会上对此评价道。他说,对中国的征地制度,社会上的看法比较多,一个最重要的方面是对农民的权益保障不够,这是将来土地制度改革必须认真研究和改善的。第二个方面是,现行的土地制度对于土地的“农业转为非农业使用”约束机制不强,土地一方面大量征用,另一方面效率不高。第三,为了推进城镇化,在征地的机制方面衍生出来的一些东西,导致地方政府乃至企业偏离正常轨道,土地财政等问题由此出现。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的格局,推动城镇化,建设美丽家园,其中就有很重要的城镇化战略和布局问题。这里面关系到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以及城镇布局、美丽家园的建设,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合理安排,都与土地管理制度密切相关。土地管理制度要作出改革和变化。”
征地制度背后是政府经营土地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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