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其他措施跟不上,可能会产生新的分配不公。”黄小虎提出,在放开土地市场的同时,应该征收土地财产税。以此来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他说,“财产税是年年征的。包括宅基地,原则上也要征财产税,但是农民规定面积内的可以免征。不要限制市民买房子,但买了就要年年交财产税。这样的话,地方政府对增量土地的依赖就可以逐渐转移到存量土地上。但对此,胡存智看法不同。他认为,对土地财政应该深入研究。如果政府卖地收上来的钱算土地财政,那么,卖地变成收税的方式,是不是就不算土地财政了?
近年来一直关注土地问题,并多次去成都等地调研的经济学家周其仁强调,中央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该充分吸取底层变革的力量,不能完全靠顶层设计。应该合理吸收地方改革的经验。他认为,中国粮食改革的经验很有借鉴意义。他说,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粮食实行的是统购统销的政策,农民自己种的粮食不能卖,政府统一收购,用来保证城市和军队的用粮。最终粮食一直不够吃。但如果贸然地一夜改掉统购统销的制度,国民经济可能出大问题。当时采取了渐进式的改革。经过一些地方的尝试,发现了两个突破口。第一,使刚性的制度增加一点弹性,交粮食可以变成交钱。不是所有的地方都一定要种粮,不适合种粮的地方,可以种其他经济作物,用其他经济收入交税,政府再拿这个钱收购产粮区的粮食。第二,国家收上来的粮食在保证部队用粮、保障城市供粮的基础上,增产的粮食可以在市场上去卖,实行双轨制。后来统购统销制度的改革基本上是在这种尝试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全国性政策的。“先稳住,慢慢发育,时机成熟再变,完成市场化。虽然土地问题比粮食问题复杂,但这个经验可以在土地改革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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