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意见稿规定,因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等原因,建设单位造成小区配套设施、绿化等未能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按对应项目,业主不用交费。至于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物业企业。(记者 李彦慧 通讯员 张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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