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第一书记,更要把好“考核验收关”
时间:2015-05-11 15:56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中组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 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第一书记担负着扶贫开发的第一责任、村级党建的第一使命,不仅要立足三农“第一线”,谋好发展“第一篇”,服务群众充“氧气”,同时还要针对“短板”补缺,面对“软肋”固本。因此,必须把好选派关口,力戒选派中的形式主义。(5月8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选派第一书记,必须把好“选派关”,这是第一书记能否发挥作用的前提,毋庸置疑。选派第一书记,更要把好“考核验收关”,这是第一书记能否发挥作用的结果,至关重要。只有把好第一书记“考核验收关”,才能让选派的“第一书记”真正经得起实践的考验,得到群众的认同。
选派干部的标准、考察干部方法、分析干部已有的业绩,都会受客观条件限制,影响考察结果的科学性。由于存在制定的标准陈旧不全面、考察的手段不健全不完善、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等问题,就算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程序标准去考察干部,也不可避免出现失误。当然,组织人事部门不能放纵这种失误,而是要极力规避这种失误。规避这种失误的有效办法,就是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实施绩效评估把好选派干部“考核验收关”。
其一,给第一书记绩效评估划出“硬杠杠”。绩效评估要设定目标,树立能力导向,突出实践性,重点评价第一书记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等,坚持用什么评价什么,干什么评价什么,评价体系要划出硬杠杠,力求具体明了。
其二,将第一书记的评价权交给群众。增强第一书记绩效评估工作透明度,特别要突出群众参与性,将第一书记的评价权交给群众,提高民主性、开放性,让选派第一书记明白不仅要对上级负责,更要对群众负责。只有这样,才能让选派第一书记走得更踏实,走得更远。
其三,实行第一书记“召回”制。对于国家和群众来讲,第一书记也是产品,更是一种宝贵资源。作为第一书记,如果出现思想滑坡,工作懒散,为官不为,不愿不敢担当,这时就要及时“召回”,及时教育,及时纠正,让他们重新以称职合格的状态走上工作岗位。(黄时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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