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怀孕”拷问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时间:2015-07-05 23:31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 禁止转载 责任编辑:毛青青
文/田小典
近日来,一张《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截图,引来河南焦作微信圈的网友们纷纷吐槽,《通知》上说,女工须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怀孕,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同时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不予考虑。(7月3日 三峡晚报)
女员工怀孕在职场上向来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词汇,经常在网络论坛上看到有女员工害怕怀孕后而担心影响事业发展的帖子,有的女职工也因为怀孕而处于“被失业”的状态。仿佛女员工怀孕与职场天然地处于“对立面”。
在很多人眼里,这样让女员工纠结的生存状态多是存在于私营企业等单位,因为在大家看来,私营企业看中当前利益,自然会因为女员工因怀孕哺乳影响工作而在假期面前过于“纠结”和“吝啬”。而在大家看来,这种情况不太会发生在机关事业单位,除了机关单位并不以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为首要任务这一原因外,更是因为机关单位的领导本身就应该是学法、守法、护法的先行者。
焦作市山阳区信用联社这样的单位一看就是事业单位,其领导也很可能是由组织任命的。从网络曝光的通知来看,这个单位的领导应该是一个非常精于管理的管理者,追求效率和效能的最大化,追求工作的有序性。所以发明了“排队怀孕”这一管理模式,仿佛是为了该单位的工作能够更加秩序井然。如果单从管理学角度来看,这位领导干部仿佛是MBA出身的 管理人才,但是却忽略了一个最大的问题,无论怎样 的管理者,都应该以不违法法律法规为底线。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应该是旁观者,都应该从自我做起,学法、守法、护法,才能真正营造法治氛围。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更应该在社会管理中拥有基本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才能在管理手段中体现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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