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祸之殇,谁之过?
时间:2015-11-02 22:24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电动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或摩托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机电一体化的个人交通工具,电动车具有轻快、方便、灵活的特点和低碳经济、环保便捷等优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及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不断推进,不论是在城镇还是在农村,人们购买电动车的热情度都是很高的。但是,近年来,因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事件也在逐年上升。一起起触目惊心的车祸让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精神饱受伤害,许多家庭在车祸中阴阳两隔。大家不禁疑问:电动车祸频发,谁之过?
电动车不在正确道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四)项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 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由此看来,电动车上路,应该走非机动车道,笔者所在的城市是一座小县城,在街上见到90%的电动车都在机动车道上随意行驶,甚至有的时候需要转弯了,根本不观望一下附近车辆情况,轻松一拐就变道了,很是任性。正因为这样的任性,笔者曾2天之内亲眼目睹3起电动车车祸。
“尴尬”的电动车超速。现行国家标准则规定,电动自行车设计 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虽然当时这一规定引起了争议,但也反映出有关部门的政策是要限制电动车的车速。然而,我们看到在大街上“飞驰”的电动车,目测时速远远超过了20公里,无论是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还是在机动车道乱窜,这都是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电动车驾驶员麻痹大意。我们经常能见到街上的电动车搭车小孩,有的甚至直接让三四岁的小孩骑在后座,没有安全带,没有儿童座椅,仅靠小小的一双手抓住大人的衣服,摇摇欲坠的身影让人看着心惊胆战。此外,现在天已转凉,有很多电动车主为了御寒将厚的外套反穿,导致车辆出现意外时,不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继而造成严重后果。电动车驾驶员的麻痹大意,也是电动车祸高发的原因之一。
城市规划有待优化。笔者在开始提到电动车不在正确的道路行驶,驾驶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某些城市规划的确亟需优化。目前有的中小城市非机动车道狭窄,有的甚至没有非机动车道,电动车没地方行驶,只有窜上机动车道,这样一来,电动车和机动车发生刮擦,也就见怪不怪了。
总之,要最大限度降低电动车祸发生率,需要极力构建电动车行业的法制体系,在源头上遏制“超标电动车”的出现。同时,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车出行平安的宣传力度,加强电动车驾驶人出行安全意识。政府部门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也要合理规划道路,让非机动车主有路可行。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需要电动车驾驶员自己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绿色出行、法治出行、安全出行。政府、社会、个人多方面共同努力,才能避免电动车祸之殇。(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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