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哄抢,当是法律出手的时候
时间:2016-03-28 07:38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面对哄抢,当是法律出手的时候
刘颂寒
3月27日6时52分,江西安福武吉高速段往新余方向一辆装满家电的挂车起火,随后安福县消防大队立即出动两辆水罐消防车、一辆举高喷射消防赶赴现场进行灭火。不料,到达现场后,周边一群村民蜂拥而上哄抢货物,阻止消防人员救火,并扬言“再射水打死你。”(2016/3/27 江西网络台)
因为高速翻车而导致的哄抢行为,好像总会呈现出一种周期性的上演。而今天,江西又发生了一起高速翻车而发生的哄抢事件,这典型的哄抢行为不仅仅是哄抢者道德的缺席,也是法律方面的缺席。
这种一翻车就会引发的哄抢行为,是典型的“中国式”哄抢,只要有人带头便会让更多人加入到哄抢的行列。哄抢者的潜意识里,总有一种大家都去拿了,自己若不拿就是吃亏的心理在作祟。当然,“趋之若鹜”哄抢的背后,其实是一种病态价值观的体现。
而面对这种哄抢行为,往往不仅仅受损的是车主的财物,还是一个地区的道德框架,更是一个地区的信用。当然,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提高当地村民的素质,让哄抢这种理念彻底的从人们心中摒弃。但是,这种单纯靠教育和宣传来解决问题的方法,很长一段时间都难有效果。因为周期太长,投入的成本很大。因此,杜绝哄抢,当是法律出手的时候。
之所以有人敢于哄抢,并且哄抢的行为在全国各地都会时常发生,不仅仅有“法不责众”的心理暗示在里面,还有对于这种哄抢行为并没有足够详细的定义,还缺乏了足够的惩戒效果。
当一个人的东西遗失在地上,人们随手拿走可以算是偷窃。而当一个人的东西遗落在地上,当事人不仅仅看见了,甚至还发声要求不能拿的时候,那些依旧在拿的人,又何尝不是一种“抢劫”?但是,对于抢劫的行为,法律的有关方面有着相当明确和严重的判罚。但哄抢行为本质和这种抢劫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却有着天翻地覆的事后追责。所以,法律相关方面的温柔成为了屡屡哄抢背后的“旁观者”。
唯独提高哄抢的惩戒成本,才能狠刹“中国式”哄抢的风气。不但可以严惩,还可以将哄抢的人纳入征信系统,给其造成长期影响,才能有效遏制哄抢这股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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