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为抢手机纵火烧人:“低龄犯罪”源于何?
时间:2016-08-11 16:29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日前,四川金川县13岁少年小武将汽油泼向回家途中的23岁女教师杨某,点燃后大火瞬间将杨某包裹,小武抢走其苹果手机。经诊断,杨某为特重度烧伤。13岁少年未达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由其父每天在家看守,杨家已提起诉讼。
泼汽油、纵火、烧人、抢手机……这居然是一个13岁的少年为抢夺一部手机而早有预谋的案件,可谓是性质之恶劣,手段之残忍,实在令人咋舌。一个处于叛逆期懵懂的13岁少年,一名23岁正值妙龄青春,本都有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却都因一部手机而引发的大火烧毁了所有。
当新闻进入公众视野后,舆论场瞬间炸开了锅,除了对受害者的同情外,对施害者的谴责,更多的是对“降低刑责年龄”这一话题的争议。屡屡曝出“低龄犯罪”事件,该话题都要被翻出来“炒热”一番,但笔者认为,争议的话题不应仅在“降低刑责年龄”,而应该从根本上避免问题,邢责只能让施害者受到应有的处罚,以及一定的警示作用,但却不能避免类似案件的再度发生。
真正应去探寻的是为什么“低龄犯罪”事件会时有曝出?去年的邵东三少年弑师案,今年的广西13岁少年索财未果杀三孩童案,再加上时不时的校园暴力事件,低龄犯罪越来越普遍,公众关注的都是他们的处置问题。但都忽略了为什么“低龄”会从犯错演变成犯罪?
为什么在还是无知的年龄就踏上了犯罪的道路?这大概是因为没有人告诉他什么是犯罪,甚至没有“善与恶”的概念。我们不难发现,在这几起案件中,犯罪者都是比较类似的身份背景,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家庭困难、隔代教育、乡镇……这些背景导致他们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也没有良好的学校教育,更多的是缺少关爱。
在大山里面,大多父母的文化程度都不高,对孩子教育更是束手无策,就如本案中小武的父亲,面临孩子闯下的大祸,他的处理手段是铁链把孩子锁起来强制看管,而不是“沟通”,或许连小武到现在都还没意识到自己闯下的祸有多么严重的后果。这样的家庭根本谈不上“教育”,可以说是完全的放养式,这本就是一个悲哀的故事。在孩子正处于叛逆期时,没有正常的家庭教育,而又因山区学校教育资源的匮乏,那么走上歧途的机率机会放大几倍。
国家的扶贫帮困的政策并不少,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已经不是大问题,但是教育问题显然还需改善,孩子的认知能力毕竟有限,从一张白纸到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因为现实条件未能让他分清好坏、善恶,与其呼吁降低邢责年龄来处置他们,不如加大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加强教育,不要让这样的悲剧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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