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文物太“任性”治理不可隔靴搔痒
时间:2016-10-11 10:29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云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法华寺石窟遭人为恶意破坏,损坏严重,现云南省安宁市文体旅游局文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并将会根据相关情况,对外发布处理结果。(重庆晨报网刊载,2016年10月10日)
文物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宝贵的遗产财富,它承载着当地的历史和记忆,凝聚着国家、民族或该地区的文化精髓。法华寺石窟是大理国石窟遗址,但现在十八罗汉佛头尽毁,到处充满恶搞涂鸦,这一昆明版的“龙门石窟”濒临毁灭。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正以超自然力量的速度加速毁灭消亡。
这些后果究竟是何人所为,还有待调查结果出炉。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破坏程度,可以与当年八国联军劫掠圆明园相比肩。八国联军当年劫掠圆明园,也不至于如此全面恶意毁坏,让我们今天尚有机会让一些国宝重回故里。然而昆明法华寺石窟事件表明,这些毁坏者干得比较彻底,让这些无辜的宝贵文物再也不可逆的遭受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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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历史就是背叛,毁坏文化成果就是毁灭民族的精神文明。纵然是不了解这一文明成果,也不要恶意的去毁坏它。维护民族的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它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在我国物质文明取得辉煌成就的今天,正在实现精神文明的复兴和 传统价值的回归再生。全国都在轰轰烈烈的进行文化遗产保护的今天,仍然有人肆意破坏文物,破坏文化遗产,不能不说是莫大的讽刺和挑衅。
文化遗产遭到毁灭的现实影响就是导致文化的不自信,导致社会群体共同传统价值的缺失,丧失历史的积淀。不尊重自己文化的民族是可怜的民族,注定了要消解和衰败。这些少数人的破坏给整个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可以说是带来了重大损失。对于这些行为应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虽然文物本身是砖石泥土,但它是由无数能工巧匠花费若干心血铸就的,它承载的是历史的生命和文化的生命。如果不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以儆效尤,让人认识到破坏文物所带来的沉重法治代价,我国的文物保护就可能处于实际保护不了或保护不到位的状态。法治的威力有多重,文物受到的尊重就有多重。在部分民众缺乏对文物的重视和保护的主观意识下,法之重器就成为了最好的保护手段。我们期盼着昆明的法华寺石窟破坏事件,能成为我国当下文物保护的一个“拐点”。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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