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海边换衣洗澡 岂止是不文明
时间:2018-03-01 12:21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游泳是个好事,但在河里游完,岸边洗澡就过分了。”近日有民反映,在后海有不少游泳爱好者在此游冬泳,有人游完泳后在此洗澡,并随意更换衣服,引来游客不满。而此处设置了“禁止游泳”的牌子,什刹海工作人员表示看到会上前阻止。(2月28日《北京晨报》)
游泳是人类最好的健身方式之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这种健身方式。气温刚回暖,冰面开始融化,游泳爱好者已经按耐不住内心的躁动,而拥有“北京古海港”美称的后海自然受到游泳爱好者的青睐。在后海游泳,满足了游泳爱好者刺激、好玩、新奇的心理,还可以免费健身,自然吸引不少人前往。但问题是,在这样人流如织公共场所,游完泳后还在岸上洗澡,并随意更换衣服,实在是大煞风景。
就拿随意更换衣服来说,只是拿块布围住身体重点部位就开始脱泳衣,这很容易走光。对于路过此地的女性来说,确实有点挺尴尬。更令人汗颜的是,一位游泳爱好者游完泳后,从包里拿出洗头水,开始在岸边洗澡,泡沫顺着水流向了湖里,这样的行为是可忍孰不可忍!
报道中还有一个细节,就在游泳爱好者洗澡的不远处立有安全警告牌,上面写道“禁止游泳”的字样。安全警告牌就摆在那里,游泳爱好者为何视而不见?暂且抛除不雅、不文明等因素不谈,但有一个朴素的道理,就是个人寻求刺激也好还是追求好玩也罢,必须建立在社会规则之上,也必须纳入社会文明的轨道,而不能信马由缰、过于任性妄为。由此可见,最为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人们规则意识缺失,从而把安全警告标识当成了摆设。
我们都清楚,在某些特殊的地段场合设置警示标识,本来是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的好办法。然而,当警示标识沦为摆设,就算是再好的管理办法也必然失效,甚至会因此而付出血淋淋的代价,宁波老虎伤人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举一反三,对事关个人安危的警示标识尚且如此,公共场所的那些“请勿吸烟”、“禁止鸣笛”、“不得燃放鞭炮”及“请勿践踏花草”等标识,就更是视若无睹了。
总之,后海边换衣洗澡,不仅是不文明的问题,也折射出了一些游泳爱好者规则意识的缺失,而且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还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这些不讲文明、不守法规的行为,什刹海管理者不应该缺位,而是要主动及时予以回应。丁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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