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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追踪?员工的隐私权何在
时间:2018-04-12 15:49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好像随时随地都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你,太不自在了。”4月2日,沈阳市铁西区一家外贸公司销售经理蒋桐带着手机出去办业务,中午休息时间,移动考勤APP上通过手机定位得知她曾出现在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月8日,她被公司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蒋桐愤愤不平地认为,不能要求员工时时都在工作地点,更直言手机定位考勤等于给员工套上了一道“紧箍”。(4月10日,工人日报)
 
  这件事不光光暴露出这家公司的管理无能,又说明法制意识还未深入人心,用人单位缺乏法律意识,需要好好检讨反思。甚至,在私自进行定位后发现员工在非工作区域后,竟然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这就更是不合情理的。
 
  法律意识淡薄,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涉嫌违法,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在没有得到员工同意或认可的条件下,就私自对员工进行“追踪”,这是无论如何都是不合理的,这既是对员工的不尊重,还涉嫌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员工虽然是公司的员工,也不能因此而失去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他们与正常人一样享有合法的隐私权。
 
  容易让员工反感。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明显显示出了对于员工的不信任态度,甚至可以说对他们的积极性是个打击,将员工如同犯人一样对待,严格监控一举一动,反而会适得其反,造成员工的逆反心理。
 
  用人单位相对于从严管理,更要注重人文关怀,要有人情味,让员工感受到用人组织的关怀,增强对用人单位的归属感,从而在自己的岗位上创造更高的价值。
 
  定位追踪是不可取的!定位的了员工的位置,却定位不了他努力积极工作的心!用人单位不要自我走向“下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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