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别人生命“泄愤”是心理扭曲
时间:2018-11-23 13:37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又一个“突发事件”再次颤动读者的心。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第二小学门前发生一男子驾车冲撞过路人群案件。(人民日报 11月23日)
对于天灾,人们无可厚非,非人力所能左右。而人祸,可分意外和故意两种情形。意外事故的发生是可以凭借人的经验积累进行控制的,可以对意外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早先预判,从而达到减少意外事故发生的目的。但是人为故意制造的人祸却让人猝不及防,具有随机性、突发性、不可控性。然而,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何种原因,拿别人的生命来“泄愤”都是不可取的,是自私表现,是心理扭曲。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都值得敬畏。太阳落山了还会升起,花儿凋谢了还会绽放,而人的生命一旦逝去将不会重来。因夫妻矛盾也好,还是自己心情郁闷也罢,都不该成为拿别人生命来“泄愤”的理由,更不可能是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生命不能拿来当儿戏,不能成为感情宣泄的“发泄桶”,在生命面前要心中长存敬畏,唯有敬畏生命,才能珍惜生命,才能让生命更加富有意义和价值。
纵观以往,类似拿别人生命来“泄愤”的案件不胜枚举。有的采用纵火的方式,有的采用制造交通事故方式,有的采用投毒方式,而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其实质都是心理扭曲所导致,都无法改变违法犯罪的事实。一起起突发事件带给人们的无疑是伤痛,是震惊,是愤怒,但是最应该带来的是反思,是教训,是痛定思痛。可想而知,每一起恶性事件都会带给当事人家庭及被害人家庭双重打击,这一击或许就是一辈子。只有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才能够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从心底敬畏生命,珍爱生命。培养自身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崇德向善,友好待人,注重自身心理健康,及时疏导心理问题,用适当的方式排解发泄不良情绪。家人、朋友、同事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人,帮助疏导心理矛盾和心理问题,从而减少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隐患。营造全民健康的局面,是我们共同的期盼和责任。文:徐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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