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坐在车上看着学员开车出事故,这是教练的失职和渎职.所以,教练被公安机关刑拘不冤.只有对不称职的教练依法实施零容忍,才能倒逼驾驶员考证培训机构的教练依法履职尽责.如果教练坐在车上教学员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这不仅具有讽刺性,而且更应该依法责令涉事驾校停业整顿,并对教练员实施机动车驾驶技能考核,教练员如果驾驶技能不过关,就没有资格当教练.因为,“打铁必须自身硬”,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据大河报1月11日报道,学员驾驶教练车与一辆渣土车相撞,致一人伤重身亡.郑州交警六大队划定教练车负事故主要责任.事发时,尽管是学员在驾驶,但根据法律规定,事故责任是由教练员承担.昨日,郑州交警六大队依法对事发时的教练员实施刑事拘留.
众所周知,教练员就是师傅和老师.既然是教练,那就必须有过硬的机动车驾驶技能,那就必须依法承担保护学员的生命安全,那就不能让教练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教练车发生了交通责任事故,那就暴露了涉事驾校不具备相应的资质,那就需要公安机关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取缔不符合要求的驾校,千万不能心慈手软.
众所周知,驾校是教育培养机动车驾驶人员的摇篮.在这个摇篮里,不仅要让学员学会驾驶机动车的技能,而且必须对学员进行普法教育,而且必须让学员在驾校学会如何为人处事,而且要让学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只有让教练员和学员受制于法律法规约束,才能让教练员在学员面前处处为人师表,一丝不苟地向学员传授机动车驾驶技能.如果教练员没有真才实学的本领,那就根本不配给学员当教练,驾校就应当及时将不合格教练员予以辞退.
孟子曰:“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而且,意大利 诗人但丁先生说得很好:“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由此可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法治国家,驾校教练员和机动车驾驶学员必须树立法治观念和强烈的遵纪守法责任意识.只有居安思危,才能在思想上彻底消除侥幸心理,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责任感和危机意识;只有把珍惜和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才能不产生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并真正做到依法保护他人的生命安全,才能让社会井然有序,和谐稳定.
因此,学员开车出事故,教练员被刑拘不冤.只有让国家法律的利剑悬在头上,才能用实际行动敬畏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与尊严.正如古希腊 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先生所说:“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那么,法律的秩序必须靠每个有责任心的人去实践,绝不能把遵纪守法当成标语和口号:那么,我们就必须把古人的教导记在心中:“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每个人实现平安是福的夙愿.(郭喜林)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