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导盲犬会为盲人带来“光明”和方便;没想到,伴随而来的烦恼也有不少.据了解,在生活中导盲犬频遇出行障碍,饱尝“合法”出行闭门羹的现象随处可见,这无疑是给盲人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和难题,也折射出了法律的尴尬.
法律的尴尬不在于“空岗”和“逃课”,而在于“有法不知”和“遵法不严”.查阅资料不难发现,《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并给予了保障.除此之外,各地方立法也作出了相关要求,比如《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乘客不得携带犬、猫等动物乘车,但导盲犬除外.虽然我国目前有法律法规保障盲人携带导盲犬出行,但在执行过程中,携带导盲犬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还是常常遭拒.正可谓是“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不佩戴嘴套不让乘地铁”“携带导盲犬打不到出租车”……这些尴尬折射出的是市民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反映了社会对相关规定的宣传还不够深入;工作人员对法律保障的不熟知,表明一些培训教育还不到位;法律法规落地执行过程中的不顺畅,或缺乏具体的办法,执行起来仍有困难.或执行部门对导盲犬认知不足,采取的措施与导盲犬工作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总之,法律法规尚未能很好地保障盲人的无障碍出行.
为解决这一难题,化解法律的尴尬,需要我们多管齐下.首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着力推动宣传导盲犬的相关知识,让市民知道导盲犬对盲人的意义,以及法律法规对导盲犬使用的规定,减少公众的抵触情绪;其次,服务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让他们了解掌握保障导盲犬出行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等的偏差;最后,各地的规章制度,管理方法要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适应,不能出现有悖法律法规的“地方法”,到头来造成落实的错位和阻碍.
正如一位盲人所说,“盲人其实需要的不是更多的帮助,而是给予与正常人一样的无障碍空间”.希望随着法律法规的深入人心和落地生根,导盲犬的“合法”出行不再吃闭门羹,盲人的出行越来越方便.(韩朝辉)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