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为基层“减负”,从机关到基层,应厘清权责边界,理顺职责关系,把应减之负与应尽之责区分开来,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安其位、各得其所,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
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应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设身处地为基层考虑。特别是违规借调干部现象禁而未绝,随意借调基层干部,削弱基层工作力量等问题。部分考核体系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分值过度“膨胀”,甚至出现“千分制”、“双千分制”等问题,考核应当化繁为简,把基层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到抓落实上。
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而是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从根子上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负担减下去,同时要让担当提起来,通过制度性安排,充分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释放干事创业抓落实的精气神。
(涪城区检察院 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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