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涵介绍,初步考虑在住房保障方面,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书,无法提供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在社会保障方面,给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在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就业介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使他们享受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
亮点三:补偿资金不落实禁征地
为保证公平补偿原则的落实和补偿制度的实施,草案明确规定,征地必须按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王锡锌认为,增加这样的规定极为必要。当前一些地区征地补偿出现的一大问题是在保障费用不足额、不到位的情况下就已经开始征地,使得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无保障。未来在制定进一步的征地补偿条例时,还应该规定账户单列、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等具体办法,以保证补偿资金落实到位。
宋大涵表示,初步考虑按照修正案规定的原则和制度,细化并严格征地程序,加强对政府征地行为的约束,保证被征地农民在征地批准前和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权、话语权,坚持“先补偿安置,后实施征地”;明确被征地农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建立对市县级政府违法违规征地行政问责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亮点四:补偿安置办法国务院定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王锡锌说,这些原则性的规定以及对国务院制定征地补偿办法的授权,标志着国务院征补条例的制定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的关键阶段。“土地征收也是一种生产要素流转,要尽可能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处理交易关系。至于补偿标准,应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不宜一刀切。”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研究员党国英说。
B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
劳务派遣不能成为用工主渠道
劳务派遣用工不能成为用工主渠道、落实劳务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昨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建议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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