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还建议增加、完善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增加规定旅游者具有对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旅行社应向旅游者详细说明旅游合同中的行程安排等重要事项;二是规定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在旅游活动中依法享受便利和优惠;三是增加规定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四是增加旅游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
D 商标法修正案草案
禁止恶意抢注商标
“傍 ”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针对近年来屡禁不止的“傍 ”、恶意注册商标等现象,昨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审议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增加针对性规制条款。
为防止恶意抢注,草案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草案规定,与他人具有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明知他人商标存在,而将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的,不予注册。针对实践中有人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的“傍 ”行为,草案规定,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针对实践中权利人维权成本高、往往得不偿失的现象,草案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上述三种依据都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可酌情决定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对于权利人“举证难”导致损害赔偿数额偏低的现象,草案增加规定: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侵权赔偿数额。
草案还规定,故意为侵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针对目前商标注册程序较繁琐、商标确权时间过长等问题,草案作出修改,拟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周期,方便申请人注册商标。为进一步方便商标申请人注册,草案增加了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新要素,规定声音、通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单一颜色等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同时,草案明确了“一标多类”申请注册商标的新方式,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E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
各级政府应当规范
养老服务收费和标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昨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为充分体现社区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修订草案增加了有关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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